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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科技创新评选活动细则
来源:中国新技术协会      

  为充分调动全国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勇攀科学技术高峰,推动中国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中国新技术协会联合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协会共同举办第六届中国科技创新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届评选活动各奖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国范围内凡涉及与科技创新相关的行业领域,包括: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环保产业、工程建设、软件研发、医药保健等行业均可报名参选。

  二、申报对象

  凡属下列科技成果之一的,均可向第六届中国科技创新评选活动组委会进行申报:

  1、主办方协会的会员单位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2、科技创新领域各专业协会组织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

  3、科技创新领域各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中小型科技型企业、民营和股份制企业及个人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4、科技创新领域各行业科研开发、工程设计研究院所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5、科技创新方面综合类大专院校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等级

  1、技术发明奖,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3、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5名(不分先后);

  4、行业成果创新奖(包括机械、电子电器、环保、化工、工程建设、软件、医药、教育、物流和金融行业,每个行业内按申报情况综合评选出3名,不分先后)。

  四、申报条件

  1、技术发明类成果,运用科学技术对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及其物质等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或已取得了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科技开发类成果,研究开发或系统集成的高新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使之产业化,具有示范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工程建设类成果,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的施工、设计、勘探等方面有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应用基础类成果,能够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实际应用具有重要价值的;

  5、社会公益类成果,在社会公益性领域研究或编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计量、标准、信息、著作、档案、软科学等公共类成果,并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的;

  6、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的申报者,需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有系列高水平文章发表或至少有3项以上重要科研成果,同时取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7、行业成果创新奖,主要奖励在各行业领域有系列发明和创新,并经应用取得重大成就的科技领军人物。

  五、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申报与征集

  2016.12.15-2017.2.28,为征集与申报阶段。全国范围内凡涉及与科技创新相关行业领域有关的企业、科研院所和个人均可进行申报。

  第二阶段:初审

  2017.3.1-2017.3.31,为初审阶段。各奖项申报者提交的资料将由评选办公室进行初步评选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评选标准的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

  2017.4.2-2017.4.30,为专家评审阶段。主办方邀请的专家委员会对初选结果进行严格审核。这期间包括召开复评会进行审定,最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及获奖通知

  2017.5.3-2017.5.10,为公示及获奖通知阶段。

  获奖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者,主办方将通知各奖项获奖者。

  第五阶段:表彰授奖

  2017.5.19,举行第六届中国科技创新评选活动颁奖盛典,届时将为各奖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1、证书:各奖项的获得者将分别获得由主办机构统一印制颁发的荣誉证书;

  2、奖金: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奖金金额分别为12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和行业成果创新奖的奖金金额均为8万元。

  六、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  任:孙国华

  副主任:任南琪、郭锴、徐炎华

  委  员:李洪涛、李绍雄、冯林、陈劲、李苏、李东红、周敏晶、刘家良、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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